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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区经信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示范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

  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抢抓新一轮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加快打造萧山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根据《萧山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和《关于认定2021年度萧山区数字经济梯队企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要求

1.申报企业需在萧山区内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必须列入“2021年度数字经济梯队企业”计划(纳入“千里马计划”企业可享受“骏马计划”政策)。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且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区级相关财政资助。

3.申报的相关研发投资项目需设置明细科目,单独设账进行核算。

4.申报企业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非c、d类企业,且无萧委〔2020〕15号附则第6条和萧委办发〔2020〕15号第25条、萧委办发〔2018〕74号附则2所列情节。

5.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此外,鉴于目前整体经济形势疲软,本着助企纾困的原则,对列入“2020年度数字经济梯队企业”计划(纳入“千里马计划”企业可享受“骏马计划”政策)企业开展2020年度研发投入和设备投入项目二次申报工作,已申报同类型项目企业除外。

二、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

2.申报依据和要求

按照《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说明》等附件相关要求,客观、真实编制相应申报材料(具体详见附件)。

3.申报方式

(1)纸质材料按《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说明》要求,经各镇街场平台初审盖章确认后,可通过现场交付或邮寄形式于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17:00前(以纸质材料送达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金城路1098号水务大厦c座713办公室)。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设备投资清单excel版)发送至邮箱xsgy2022@126.com。附件可从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xiaoshan.gov.cn)或微信公众号“萧山经信”下载。

请各镇街场平台及时通知并组织好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同时做好材料的初审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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