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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文件依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2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0〕1337号)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突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对产业带动、规模化应用形成的引领示范作用。项目分为“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包括物联网基础共性技术、前沿新型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可推广复制关键技术,平台类重点技术与产品。聚焦智能传感、先进通信、边缘计算、操作系统、网络安全、物联网检测认证等,着力促进物联网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融合创新,为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和专项组织实施提供项目储备。

(二)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能家居、环境监测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已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应用成效、产业带动作用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二、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企事业单位登录“2020年物联网项目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系统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8:00至12月23日16:00

(二)项目推荐:由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申报项目的遴选工作,并确定汇总本地区推荐项目名单。各设区市推荐的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不超过5项、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三)项目报送:各设区市经信局通知被推荐单位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各市经信局统一将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于2020年12月24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推进处,电子版发送至xxhc@zjjxw.gov.cn。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722室。

 

 

(提取码: jxt2) 

1.2020年物联网项目申报书

2.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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