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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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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大学生创业企业:

 

    根据《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8〕107号)文件精神,2019年上半年度无偿资助申报工作已开始,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3110室(赵公堤18号)办理。

    一、申报条件

    项目无偿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名胜区范围内创办注册企业,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注册满3个月以上。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名胜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等部门一般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上季度受理的项目,对60分以上的项目分为六个等级进行资助: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二、申报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1),要求用a4纸打印,并在指定区域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要求用a3纸打印(可续页),其中“项目市场前景及发展计划(400字)”这一栏另附页,所有材料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要求所有材料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4)“信用杭州”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一式两份)

    三、申报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要求格式与文件中表格的格式完全一致)。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5月31日。

    2、办理地址: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3110室(赵公堤18号),联系人:夏群娣,联系电话:87179633。

附件: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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